央视网消息(新闻联播):当人心遇上仁心 他曾撰文介绍,从比较法的做法来看,在女满16周岁而具结婚意愿的情况下,通常建立特许制度,赋予父母、监护人、监护监督机构或法院补足其行为能力之权利。如《日本民法典》第737条规定:“(一)未成年的子女结婚,应经其父母同意。(二)父母一方不同意时,有他方同意即可。父母一方不明、死亡或不能表示其意思时,亦同。”。
图为展览现场。刘占胜 摄
图为展览现场。刘占胜 摄
图为现场的游戏打卡点。刘占胜 摄
图为少年儿童在现场参与互动。刘占胜 摄 【编辑:韦俊龙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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